交大铁发: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四川西南交大铁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李涵先生、江文女士、刘川江先生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号——独立董事》的规定,认真、勤勉、谨慎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完成了董事会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就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共8名董事组成,其中开云网址 kaiyun官方网独立董事3名,人数达到董事会 人数的三分之一,为法律、财务等领域的专业人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人数比例和专业配置的要求。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为李涵先生、江文女士、刘川江先生。 李涵先生,1979年11月出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 究生学历。2006年8月至2022年4月,先后任西南财经大学经济与管理研究院 副教授、副院长、常务副院长,2022年5月至2024年8月,任西南财经大学国 际商学院执行院长;2024年9月至今,任西南财经大学工商管理学院院长;2021 年9月至今,任乐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12月至今, 任公司独立董事。 江文女士,1967年9月出生,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 历。1987年7月至2022年9月,先后任中铁二院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 科员、副科长、科长、副部长等职位。2009年1月至2022年4月,任成都亚佳
工程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5年7月至2019年5月,任中铁二院(广 东)港航勘察设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2015年8月至2020年5月, 任中铁二院西北勘察设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2012年11月至2022 年3月,任中铁二院成都工程检测有限责任公司监事;2023年12月至今,任公 司独立董事。 刘川江先生,1971年5月出生,男,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 历。1995年7月至2001年5月,任铁道部成都木材防腐厂助理工程师;2001 年6月至2002年7月,任成都市金牛区天正法律服务所法律事务助理;2002年 8月至2003年1月,任成都金开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2003年2月至2004年 11月,任成都金开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2004年12月至2014年2月,任北京 华泰律师事务所民商事部门主任;2014年3月至2016年10月,任北京安博(成 都)律师事务所副主任;2016年11月至2022年6月,任北京德和衡(成都) 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副主任;2022年5月至2023年8月,任源茂和(海南) 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监事;2022年7月至今,任北京浩天(成都)律师事务所党 支部书记、管理主任;2023年12月至今,任海南和茂源商贸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兼总经理、财务负责人。2024年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是否存在连续三 次未亲自出席或 者连续两次未能 出席也不委托其 他董事出席的情 况
1.李涵先生因外派学习,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委托江文女士出席会议; 2.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召开时,刘川江先生非公司独立董事; 3.202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时,刘川江先生非公司独立董事。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四个专门委员会。2024年度独立董事李涵先生、江文女士、刘川江先生均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各专门委员会的实施细则等规定相应开展工作,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中认真履职。
1.《关于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 议案》 2.《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申 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事宜的议案》 3.《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可行性的议案》 4.《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 案》 5.《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股东分红回报规 划的议案》 6.《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的 议案》 7.《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 措施及承诺的议案》 8.《关于公司就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进行承诺并接受约束的 议案》 9.《关于公司就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情形下导致回购股份和向投资者赔偿事项进行 承诺并接受约束的议案》 10.《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签署
的议案》 11.《关于聘请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中介机构的议 案》 12.《关于制定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适用的
的议案》 13.《关于制定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适用的由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的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 14.《关于制定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适用的由董事会 审议通过的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 15.《关于预计2024年全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 案》 16.《关于公司预计2024年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 案》
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6.《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7.《关于更正公司
的议 案》 13.《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4.《关于确认公司2021年度、2022年度与2023 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
1.《关于公司向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兴支行申 请授信并提供不动产抵押担保的议案》 2.《关于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申 请授信的议案》
的议案》 5.《关于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额 度授信的议案》
在2024年度任期内,不存在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不存在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不存在提议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形,不存在开展现场检查的情形。
1.关注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独立董事通过现场和通讯等沟通方式深入了解 公司生产经营、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关注公司日常经营状况、业 务发展状况以及财务管理事项。 2.不断学习提升履职能力。独立董事通过持续学习《公司法》《证券法》以 及独立董事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断增强独立董事履职能力,提高对公司和投 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意识。 在独立董事履职过程中,公司积极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对独立董事的工作
给予积极支持与配合,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作为公司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控制度的规定,独立履行职责,重点关 注公司规范运作、内部控制、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等公司治理事项,充分利用独 立董事的专业知识,审慎发表独立意见,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2025年,独立董事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工作精神,认真、忠实履行独 立董事职责,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独立客观地发表意见,以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尤 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